本标准的指导原则,用于其序言而非作为可执行规则。
当一处居所通过裁量、劝阻性定价或笼统排斥而勉强允许犬只时,它只是容许犬只。当一处居所通过清晰、一致、定价公平的条款以及福利配置来支持犬只成功安居时,它便接纳犬只。
该原则在实践中通过本标准可衡量的要求来实现,而非通过这句话本身。
RDRS-DT-01 · 定义术语 8
指导原则,即一处居所应支持犬只成功安居,而不仅仅是勉强允许犬只。
指导原则,即一处居所应支持犬只成功安居,而不仅仅是勉强允许犬只。
Roch Dog 居住标准 (RDRS-01) 的一部分 · 由 Roch Dog 发布
本标准的指导原则,用于其序言而非作为可执行规则。
当一处居所通过裁量、劝阻性定价或笼统排斥而勉强允许犬只时,它只是容许犬只。当一处居所通过清晰、一致、定价公平的条款以及福利配置来支持犬只成功安居时,它便接纳犬只。
该原则在实践中通过本标准可衡量的要求来实现,而非通过这句话本身。
接纳一只犬意味着让它在那里轻松地生活得好,而非咬着牙允许一只。这句话确立精神;可衡量的要求加以兑现。